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公有理,婆也有理

公有理,婆也有理
人知道上帝的話,卻不行上帝的話;或斷章取義引證上帝的話,來支持自身假冒偽善而行私欲,是對上帝最大的傷害。
那天蘇牧師講道,提出教會的問題,好像只指出是執事的問題,勸人要慎選執事。其實一個教會出現問題,絶對不完全是單獨那一方面的錯,各方都有可議之處;不然,就不至於起爭執了。
牧師也會出現問題的,與執事會起了爭端,當然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持己見,必然是” 阿公要掘芋,掘得一尾旋溜鼓。阿公要煮咸,阿媽要煮淡,兩個相拍弄破鼎。”結果可想而知。
牧師與執事會所爭何事?暫且不說。既有爭執,一定是牧師要如何做,執事會不同意;或是執事會認為應如何做,牧師不認可。雙方不妥協,也各有聖經的依據。各要求對方明白神的心意,也就要對方順從自己的意思。僵持不下的結果:是執事會辭退牧師呢?還是牧師自己要走人呢?也不必追究。反正他們之間都認為不能與對方同工事奉神了。但住定失敗的是牧師。
有一天,是牧師最後一次領會,講道時,以聖經的話語大事批評執事會如何如何干涉聖工,使他不能堅守真理。道不同不能與謀,為要成全教會和睦,忍痛告別親愛的弟兄姊妹。
會眾譁然,不知所措。炸彈爆開了,各各爭論不休。都有理,都沒有理。人的事就是這樣:再好的事也有人反對,再壞的事也有人認同。所謂:明主有人擁戴,盜匪也有人附隨。人就是人,神的事暫放一邊,還自以為是替”天”行”道”,而以自我的好惡來決定行事。
一個平靜定定的教會,一下子一分為二。認同或同情牧師的教友跟著牧師一同出走了,留下的是一些無可厚非的只是單純為敬拜神的元老級的基本會眾,又恢復到原始狀能,繼續呆呆地默默地敬拜他們的神。
牧師與執事之間,何以紛爭至此?使神的國紛亂,使神的名蒙羞,何以至此?一言以蔽之:教會的體制不健全,職責不分明也。朋友們,弟兄姊妹們,你說有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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