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鴨子硬嘴巴。
神的應許:你們若認自的罪,我必赦免你們的罪。神是信實的,普天下認罪悔改的人都必得救,脫了舊衣,穿上薪衣,有了新生命。人心詭詐,有人利用神的憐憫、應許、信實。他認罪了,信主了,我們也稱他為弟兄姊妹了,但他沒有悔改。一次又一次認罪,一次又一次沒有悔改,欺騙人,也欺騙神,他仍然是一個罪人。
最近溫哥華發生一件引起爭議的事:星島日報10月26日頭條整版報導中國遠華走私案逃來加拿大的主嫌犯頼昌星再次決志信主,十年前就已經由陳摩西牧師帶領頼信主,這次藉遠志明佈道會再次表示決志信主,引起廣泛的爭議。有人興奮:神的愛感動罪犯歸主,蒙恩得救;有人質疑:他信主有目的嗎?何以要第二次決志信主成為新聞?他信主有認罪嗎?認了那些罪?有後悔嗎?至少沒有見到他有悔改的行動?有人問:他若真的悔改,應該把非法所得拿出來;若認自己是寃枉的,就當回國面對法律的偵查。信而沒有行為,那是假的;認罪而不悔改,那也是假的。報導中又說:移民顧問認為如果頼昌星以人道申請居留加國,移民部會考慮三個因素,一、在加國有長期居留的時間,他已超過十年,符合條件;二、有工作、有交稅,也符合;三、有參與社區活動如做義工、宗教團體活動,也得到了條件。很難不讓人懷疑他的動機?若果真如此,那時領他歸主且藉此報導的遠志明牧師將何等難堪?也可以說他利用了遠牧師,利用了神。但願時間與事實見證他是得救成為新造的人。
信而認罪是得救的首要條件;得救不一定能重生,惟有悔改不再犯罪是進入新生的必經之路。撒該蒙恩得救,立即承認自己是個罪人,立即悔改願意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還四倍給被他訛詐的人。這就是悔改,生命的本質被改變了。
我們是人,罪性在我們裡面,即使信主,一時疏忽,仍有犯罪的可能。所以神要我們凡事警醒,遠離罪的誘惑,靈命才會精深,過聖潔的生活。神必賜恩典,加倍的祝福。
認罪不只是向神默默地認罪,很多人借此,在神前認罪,就以為了事。離開神又在人間照樣犯罪,這不是認罪,更不可能悔改,只是敷衍神欺騙神吧了。因此有很多教會不只是在神前公開認罪,在人前見證他認罪的真誠,悔改的決心了。
半年前,有一個教會發生一件感人的事:一個主日,證道的牧師上臺宣佈:今天不講道,我心裡深有感動,主催促我認罪,潔淨己身。他數說自己一個罪又一個罪,都是隱而未顯不為人知的罪。有未善待某人的,有用心計辦事的,詳細敘述。竟然連難以啟齒的淫念都說了。整個會堂沒有歎息,沒有悲傷,卻有感激的淚水,讚美的呼求。接著主任牧師上臺向神向會眾認罪。向神求赦免,且向被得罪的人求寬恕。有當事人哭成一團,在讚美歌聲中結束。
下個主日,牧師仍然不講道,讓大家也有認罪的機會。教牧同工、長老、執事上臺數說自己的罪,有舊罪沒改的,有新罪悔恨的。弟兄姊妹也紛紛坦然認罪,有說得罪人的,去到蒙寃人的面前,請求原諒。二人相擁哭泣,彼此安慰,在神前和好。有說貪小的,拿出錢要去補贘。有妻子向丈夫認罪,做了隱瞞的事;有丈夫請妻子原諒,不該有粗暴的言行。各色各類的罪行呈現神前人前,心中沒有陰暗、捆綁,靈裡得到光明、解脫。
每人聽到各種意想不到的罪的敘述,各自在人後有多少不為人知的陰暗,在人前卻是那般的"光彩",掩蓋著"虛偽”。今天自己揭開了,雖然令人驚異,沒有人卑視他們的罪,卻多了更多的尊敬,彼此之間拆除了罪的阻礙,靈裡更能交流融洽。從此,這個教會弟兄姊妹之間沒有陰暗、隔膜,一團和氣,誠心相愛,真是一家人;從此,這個教會給人的感受不是表面的笑容客套,而是靈裡的交流融洽,那種和穆溫馨的氣氛,只有在神的愛裡才有的情境。至今,這個教會弟兄姊妹同心同德,努力神工;至今,這個教會就像受到靈雨澆灌,如春筍旺盛。這個教會從此會眾倍數激增。這是神的恩典,神的奇妙,神雖沒有毀滅罪人,是給他認罪悔改的機會;神更恩待加倍賜福給真心認罪悔改的人。
在同一個時段空間,另一個教會暴發了驚天動地的牧師性醜聞:報導牛榮神(名為”榮神”,所行之事辱神,莫大的諷剌)牧師性侵信徒,起始不承認,狡辯是誤會。後來連續有三個姊妹公開指證,傳言的更多,無可抵頼,卻不認罪,竟然還有人為他辯解。他妻子訴請離婚,撫養四個子女。他卻為房產興訟,引起公憤。最終遭到教會解職,現今會眾散了,教會關閉了。這是不認罪悔改的下場。
有一個牧師,年輕時常教訓會眾要真心認罪悔改,並舉例說:有一個教會大家都很努力盡心傳福音,人數就是不見增長,牧師意識到教會中一定有神職人員犯大罪,神不喜悅,因此教會聖工沒有果效。敬虔的會眾迫切的禱告,求神挪開攔阻。不久,暴發一個長老與一位有夫之婦信徒有歧戀,會眾譁然,蒙羞哀歎。這長老走了,有很多姊妹也憤而離開了神。這個牧師忍痛,苦心為會眾療傷,常領會眾禱告,眾人認罪悔改,求神赦免、憐憫;鼓勵大家振作,進深靈命,努力聖工。經歷兩年衰退低潮,逐漸復原,又進入復興。
一個人若沈溺在罪中,靈裡必受捆綁,生命必定墮落。教會也一樣,若有傳道人、長老群、執事們以及同工有深重的罪孽在身,不得釋放,還一味的掩飾、逃避,又不向人認罪,見到人,心有愧疚,閃躲且回避與人注目;又不向神悔改,自知一身污穢,怕見神,靈不潔淨,不敢參與事奉,疏遠神。這樣的教會一定在罪中沈淪,氣氛鬱悶,落入衰微之中,是必然的結果。
有一個教會發生爭端後,策劃起事的牧師不認罪,發動變亂的長老不認罪,盲從附和的執事不認罪,會眾離心離德,明爭暗鬥,出走離棄,眼見熱心事奉的人情緒低落了,聚會人數每週減少了。兩年過去了,整個教會仍被罪的陰影籠罩,有氣無力,只有形式的敬拜,缺少上帝的同在。當權者仍躲避問題,掩飾過犯,沈溺在罪愆之中。你看他印堂發黑,臉色發青,皮笑肉不笑,靈裡苦啊!也實在可憐!又可嫌!可是仍然嘴硬,有人好心相問,他總是反問:"我說過嗎?"或是”好像沒有過這事。”會眾竟然為他取個綽號叫”死不認錯的牧師”,悲哀吧?
是人就會犯錯,牧師是人,也會犯錯。不是會眾不原諒他,是他死不認錯。如此,不但人不寬恕他的過犯,神也不赦免他的罪孽。他帶著罪事奉,怎會蒙神喜悅呢?這教會沒有發生爭議時,很興旺,每主日有三堂聚會,如今只有中英文兩堂,稀稀拉拉。兩年過去了,主事者不但不認罪,反而一再指責別人的罪,他沒有錯嗎?若他不發動事變,至今必然全教會和睦興盛。有人忠懇指出他所犯的罪過,卻要人家體諒;可是他在發動事變前卻沒有體諒別人,怪誰呢?到底誰的錯?說句不客氣的話:他若是把權位名利看輕一點,把神看重一點,愛心多一點,寬容多一點,神的家就不致落到今天這等光景。若他有一點中國人"息事寧人"、”得饒人處且饒人”的美德,就不會發動事變,或有”聞過則喜”、"負薪請罪”的虛心,就不會使人怨氣難消了。這就是不認罪悔改的可怕。
有的教會注重認罪悔改,它的牧師得力,信徒新生,教會興旺,為神作了美好的見證。有的教會對罪的感覺遲鈍,不重視認罪悔改。有一個牧師帶領一個教會30多年,難道他的所言所行都沒有罪的成份嗎?其實不然,日久見人心,讓人感受到的是他既好名,又重權,更貪財;人人都見到,當然神更知道;有人心知肚明,神卻默然不語,他就更自以為是了。30年來在禱告會中沒有一次聽過他認罪悔改,充其量大不了偶或籠統含糊說:求神赦免我們的罪。沒有他在內,就算交代了。這是多麼可怕的欺人騙神的行為?就拿這兩年發生的事來說吧:趕走了新牧師,又來抓權;更超過的是,居然策劃到別的教會發動變亂,趕走牧師,安排親信執政,成為他的附庸傀儡。有人指出他的非法不當,仍是那句話:"我不知道,不要亂講。"就像陳水扁犯罪事實的起訴書長達數千頁,仍然高喊:”我沒有罪!”真是死鴨子硬嘴巴-----死不認錯!
罪犯被判刑的輕重略分:過失、預謀、認罪、滅證。滅證者,既不認罪且銷毀罪證,比投案認罪者判刑最重;預謀者,周密策劃犯罪,比過失犯罪者判刑要重。陳水扁何以被起訴求判無期徒刑,其理在:為一國元首,應為國民之表率,枉法貪污,淹滅罪證,終不認罪,無悔悟之心,故求以重刑。有何寃呢?再看那個牧師,兩案皆有預謀,消息傳出後,有愛神的弟兄從遠地來勸他,仍執意不改;本部落4月13日的帖子"緊急呼求:阻止陰謀,神的家需要安寧。”也未受勸停止,事變終於在7月初暴發了。一次又一次的慘案,他從中得利,毫無悔意,至今依然。足見本案:有預謀、有罪行、不認罪、狡辯而無悔意,該當何罪?雖然只是教會爭端,不算刑案,法律治不了他的罪。在神的國度裡逃不了罪刑,終有一天見上帝,審判必臨到他。
罪的工價乃是死。一個不知罪、不認罪、不悔改的人,必然陷入在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神的靈與此人隔絶,最終死亡在罪中;一個不知罪、不認罪、不悔改的教會,必然籠罩在罪的陰霾中,越暗越黑,神的靈與此教會隔絶,最終衰微在罪中。惟有認罪悔改,得神的赦免,得人的諒解,靈與體皆得自由,重新得力,人必相助,神必祝福。有罪的牧者、長老、執事們啊,惟有認罪悔改,是重生得救的道路,重新得力的源頭。
一把鎖可以防範君子不起賊念,不犯罪;一個健全的體制,可以使小人制慾守法,不致入罪;一個教會若有健全的體制,就可以防範教牧、長老、執事、同工心生歹念,杜絶私慾,而忠心注目神的需要,神的家必然興旺,神的名必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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