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騙人一時,不能騙人一世。

騙人一時,不能騙人一世。
在宗教改革運動後宗派紛起,在神學思想上各有主張,在教會體制上主要不外馬丁路的主教制及加爾文的長老制。在主教制教會中牧師最大,易入專權;在長老制教會中長老最大,是代議士,當選後以一己為中心,不能充份代表"民意"。其時適逢西歐文藝復興運動,人文主義興盛,人民追求自由、民主、人權意識增強,封建政治體制開始瓦解。新教信徒對教會不能即時實現民主體制感到失望而不滿,就有所訴求、尋求、追求。
到17世紀中葉,英國國教聖公會主教制的權力越來越大,對會眾管制越來越嚴,首先發難的是英格蘭清教徒運動。他們一部分改行"間接民主"的長老制,一部分以神學家慈運理的思想理念為藍本,主張各教會獨立自主,由會眾直接管理。強調教會的唯一領袖是基督,每個信徒在上帝面前都是祭司。信徒自行結合組成教會,每個教會都是獨立自主的教會,其上沒有各級管轄機構。牧師由會眾直接投票選聘。除牧師外,大多不設長老,執事、行政人員也從會眾中選出,並由會眾議決一切教會的內部事務,屬於直接民主體制,世稱"會眾制"。
會眾制,又稱公理制,主要精神就是"直接民主"。清教徒到北美後,新的教會多採用會眾制,如浸信會、公理會、神召會、門諾會等。教會的會友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選聘的牧師只負責傳道、教育、祈禱;從會友中選出多個執事,負責管理教會行政事務。他們很多教會不設長老,以免長老專權,但另設幾個顧問,從退休牧師及德高年長的會眾中選聘,任1-2年,不參與政策性決議,只為超然的的監督、守望、指引、提醒的工作,這種管理模式結合了民主、紀律、信任,人的努力和神的祝福,治理神的家。
民主制度比較可以預防極權。會眾制一時興旺福音,舉世風從,至今普世教會多以此為建教藍圖,雖有舊屬的主教制、長老制,在體制上也逐漸向直接民主的會眾制修正。
在主教制教會中牧師最大,在長老制教會中長老最大,在會眾制教會中信徒最大。有一個笑話:要做牧師就要去聖公會,要做長老就要去長老會,要做信徒就要去浸信會。其實現在他們在體制上都已採用民主制的管理運作,只要”按章辦事”,問題就不了。
19世紀以來新興宗派、獨立教會在自由民主的思潮下,也多採用會眾制。但因其歷史短,又無傳統禮法可循,往往用其名無其實,弊害更大。有一個專為解答基督教問題的網站,解釋會眾制:” 當會眾制精神不彰、長老沒有權柄、而教會之上又沒有監督單位時,會眾制的教會很容易就變成比主教制體系的教會還主教制,完全就是牧師獨大,而沒有監督者了。主教制的教會還會透過層層節制來控管不當行為,可是,當會眾制的教會變成另一種主教制時,就沒有控管可言了。……原本是最看重民主制度的會眾制,其實,後來反而很容易變成最不看重民主、強烈訴諸順服權柄的主教制。……在這種教會之下,我們會發現信徒的反對聲音,牧師未必理會;牧師可以自行決定各種重大方針,然後未必經過大家同意,全教會就開始必需順服遵行。長執會已經沒有監督功能,只有執行功能而已。煞車的存在,只剩下牧師自行決定。” 這個代表基督教發言的網站不是亂說的,看看我們周遭的教會,尤其是一些獨立教會就更易發生了。事實確是這樣,一個創堂牧師若是心地狹小,只重權勢,他會把會章中訂下"牧師由會眾選聘"的條文嗎?雖然他可能對外宣稱它是民主"會眾制"的教會,實際上行的是永不退位的"主教制",有的甚或為鞏固他的王國,就敕封終身長老,這長老對他能發揮監督作用嗎?至於選執事麼?那是騙人的,都是由他提名的”同額”選舉,這合乎”民主自由選舉”的精神嗎?
騙人一時,不能騙人一世。在你的教會若是有這類情事,遲早必會生亂的,或已發生變亂過。這是大不幸,因為有尊嚴的人必不能長久容忍"民意"被強奪,被強姦。你若不想見到"天下"大亂或再生亂,只有早日奮而興起,建立健全的體制,並確實行之,則”天下”太平指日可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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